涉地下匯兌 2聲押2交保

檢方在李、黃男住處、公司查扣100多萬元。(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吳承霖夫妻地下匯兌案,查獲嘉義市一家建設公司李姓負責人、黃姓男子及兩名張姓男子涉及經營兩岸地下匯兌,七日由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持搜索票,至李、黃住處及公司等七處搜索,查扣現金一百餘萬元、U盾、帳冊等物,向法院聲請李、黃兩人羈押禁見。
 檢方調查,嘉義市李男、黃男屬吳承霖夫妻同業,自一0六年十二月起在嘉義市住處等處,向不特定之客戶收取不詳數額之手續費,從事人民幣、美金、越南盾、馬來西亞幣等,外幣兌換新台幣或新台幣兌換人民幣匯兌業務,一年多來,李男計收取、支付金額高達三點五億元;黃男計收取、支付金額亦高達二點七億元。
 檢方指揮調查局持搜索票,分別前往李男、黃男等人住處及公司等七處執行搜索,扣得現金一百多萬元、中國金融卡U盾(USB網路銀行憑證)、帳冊等物。
 檢察官複訊李男、黃男及兩名張姓男子後,認為李男、黃男涉犯銀行法,犯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兩名張男則各以十萬元、五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