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深夜見女子返家 趁機摸奶強吻被判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黃姓保全去年初看見一名外型亮麗的女住戶返家,竟趁女子搭電梯的機會,將女子拉到一旁後強吻、撫摸胸部,涉嫌猥褻,女子事後提告,黃男辯稱「她也有回吻」,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八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曾是台中市西屯區大隆路某社區保全,去年三月七日凌晨二時許,他見一名外型亮麗的女住戶獨自一人返回住處,要搭大樓電梯,黃趁機將女子拉往一旁監視器死角,抱住女子後,親吻女子嘴巴,撫摸女子胸部、腹部,女子嚇得趕緊跑進電梯內。

案經女子提告黃男強制猥褻,黃男到案時辯稱,當時是幫女子開門後,女子要按電梯,因看到女子「站不穩」,因此上前抱住女子,「一時衝動」親了女子,強調「她也回吻我」,才會抱著女子的腰,但沒有摸女子胸部。

但女子向警方指控,黃男未經她同意,趁她搭電梯時,將她拉向電梯旁的監視器死角,強抱、親吻她,還撫摸她胸部、腹部。

台中地院審理時勘驗現場監視器,發現第一次電梯門打開時,女子沒有進入電梯,直到第二次才走進電梯,可證案發時黃男有將女子拉往一旁的事證,認定女子證詞可信,加上黃男也在審理時坦認涉案,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八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