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票爭議 民眾黨懲處陳昭姿:中央委員停權兩個月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圖)因投票筆沾有印泥,不慎污染手指及選票遭認定為廢票。(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在2月1日立法院長選舉時,因為手沾到印泥汙染到選票,被當時會議主席、民進黨黨鞭柯建銘判定為無效票,經民眾黨臨時中央評議委員會今(6)日決議,陳昭姿雖無跑票故意,但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選票髒汙,予以停止陳昭姿在本黨中央委員職

兩個月,即刻生效。

陳昭姿回應,基於黨員及事件當事人角色,前往中評會進行說明,一切尊重中評會決定。
民眾黨中央委員會聲明全文:

本黨從政黨員陳昭姿,於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院長選舉時,因選票遭印泥汙染造成廢票與否案。經本黨第三屆第二次臨時中央評議委員會於113年2月6曰,決議通過予以停止本黨中央委員職權兩個月,即刻生效。

中評會主任委員李偉華表示,中評會於今日會議中,聽取陳昭姿委員說明當天選票髒汙情形,以及聽取在場監票人林國成委員陳述後,與會中央評議委員投票決議,認為陳昭姿並無跑票故意,非屬刻意違反黨紀,但因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選票髒汙,而遭選票有效與否產生爭議,仍屬未能如實貫徹黨的意志,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條規定,給予以上處分,以儆效尤。

另,中評會通過附帶決議,請本黨立法院黨團,於兩個月內將黨團行為準則送至中評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