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丟包 最高罰5萬停業3月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越南富國島旅遊在春節期間發生旅客遭丟包事件,交通部長王國材(左)15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一定會重罰,最重可停業3個月。(中央社)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承攬的越南富國島旅遊,在春節期間發生旅客遭丟包事件,近三百名旅客受影響。交通部長王國材十五日表示,一定要重罰,依調查結果每團可罰一至五萬元或要求停業三個月。

交通部昨上午舉行新春團拜,針對有關年代旅遊的旅客在富國島遭丟包事件,王國材表示,年代旅遊不負責任,收了錢還讓旅客在國外被丟包,已要求觀光署一定要對年代旅遊重罰。

重罰年代旅遊有兩項依據,王國材說,一是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社出團前應辦妥旅客簽證、機票、住宿,年代旅遊並未做好,可依發展觀光條例做處分,每團可罰一至五萬元罰鍰;其次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最重罰則可要求業者停業三個月,後續是否復業還要再看狀況。

王國材表示,觀光署與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已合作調查,會還民眾公道,品保協會也同步開始協助受影響民眾求償。

觀光署表示,年代旅遊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共四旅班七百九十人,因旅行社積欠越南當地地接旅行社團費款項,故造成部分地接社不接待旅客糾紛。本案共四個地接社,其中一個地接社WInnER因發出公告額外向旅客收費引起紛爭,造成旅客行程中斷,滯留當地的一百多名旅客先自行付款繼續行程。

觀光署指出,相關調查程序還在進行中,在進一步了解旅客申訴實際狀況及業者陳述的意見,估計是十團旅客約二百九十二人。如確認違規事證後,可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每團最高開罰五萬元,最快下週可能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