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道性騷案懲戒法院開庭 李神隱法官裁不公開審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涉嫌性騷擾女部屬,遭監察院彈劾及法評會建議撤職,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在十九日首度開庭,但李伯道並未到庭,由律師代理,司法院主張全案涉及性騷擾,要求不公開審理,法官考量案件涉及性騷擾事實,可能影響社會風氣,依法官法裁定不公開審理。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被控在一一二年三月間對女部屬進行不當身體接觸及言語騷擾,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經過調查後,認定李伯道有性騷擾行為,並將案件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

去年十二月,法評會通過對李伯道的個案評鑑,認為李伯道行為嚴重違反法官倫理,建議以撤職處分,並決議全案由司法院轉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此外,監察院也在去年十二月初發布彈劾案,指出李伯道對性騷擾指控毫無反省,反而以謊言抵賴,嚴重影響法官形象及司法公信力,所以,決定對其提出彈劾。李伯道對此則發表聲明反駁,稱監察院僅根據幾名口述證人的陳述,刻意抹黑其名譽。

懲戒法院收到兩起案件後,職務法庭在十九日上午首度開庭審理,但李伯道卻未親自出庭,而是請律師代理出庭,並當庭請假。

法官在開庭前詢問各方是否同意公開審理後,司法院代表要求案件應改為「不公開審理」,理由則為李伯道另有性騷擾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且有其他案件正在調查中,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全案不應公開。

最後法官考量全案涉及性別平等及人權保障等敏感議題,並有可能妨害善良風俗之虞,依照法官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諭知全案改為不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