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王國材二十二日重申,將在立法院本會期推動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將罰款金額在一千二百元以下的交通違規,採不記點且不接受檢舉方式處理,希望在交通安全與民怨之間取得平衡。
路權團體昨日召開記者會,反對交通部長王國材所稱,規劃罰鍰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下的交通違規行為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檢舉;王國材上午出席觀光署舉辦的觀光節慶祝大會頒獎典禮,接受媒體聯訪並回應。
王國材表示,所謂之微罪不記點,但其違規行為之罰款金額並沒有變動,現在是討論在安全與民怨間取得平衡,事實上,微罪不記點、不檢舉,在相關裁罰細則就有規定,例如,超速十公里內、酒駕酒精濃度零點零二毫克以下、超重百分之十以內不罰等。
王國材表示,現在最重要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應負起責任,將交通環境整頓好,讓民眾不易違規,在交通環境未做完前,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不檢舉是權宜措施,當交通環境做好了,再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