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製造第三級毒品彩虹菸販售 五人被起訴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邱姓男子招募江男、鄭男等人,涉嫌在二林鎮租屋處、溪州鄉工寮及田中鎮某汽車旅館等處,製造第三級毒品彩虹菸,再由邱男指示江男以一條(內有十包)彩虹菸三萬元販售,嗣經警分別於今年一月間搜索查獲,並扣得彩虹菸成品、包裝袋、打菸機、香草香料等相關證物。彰化地檢署偵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邱男等五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邱男去年招募江男等人加入以製造彩虹菸為手段之有結構性販毒組織。由邱、許(另行偵辦)合資二十五萬元作為成立資金,並由邱、江擬定犯罪計畫。先訂購彩虹菸之菸草、煙管、打菸機等物,再取得香料、香精、酒精、玻璃量杯等物,以二林鎮租屋處、溪州鄉工寮、田中鎮某汽車旅館等處,作為製造彩虹菸的場所。

由邱男使用材料攪拌調和成混合液體,然後摻入鋪平在塑膠盤子上之菸草後風乾,再由江男等人使用打菸機將菸草打入菸管內,並以十八支彩虹菸為一包裝進夾鏈袋內,再以十包為一條裝好,然後放進一輛自小客車內。

之後由邱男指示江男對外以一條彩虹菸三萬元之價格販賣。江每販賣一條彩虹菸須給邱二萬一千元、二萬元或一萬八千元之分潤。

嗣經警方依所得情資,對工寮及該自小客車進行蒐證後,於今年一月三日前往搜索,扣得相關證物,再分別於一月五日、一月十五日、一月二十五日進行搜索而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