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高球場勞資爭議落幕 資方判賠六百萬違約金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爆發勞資爭議,引起關注,工會指控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協議,提告要求公司支付六百萬元違約金,最高法院經審理認定美麗華公司確實違約,日前判工會勝訴,美麗華公司須如數賠償違約金,全案定讞。

工會提起訴訟主張,根據勞資先前協議內容,雙方約定公司同意就場務部分不以外包或派遣人力進用,取代直接僱用員工以及既有場務人員工作,及公司遇季節性或舉辦賽事等出現大量人力需求時,與工會秉持誠信協商原則,協商討論實際需求人數。

但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一0九年三月十七日、四月六日及同年五月初未與工會討論或協商,進用外包工程人員施作南七區沙坑、南六區果嶺、G二練習場的工程。這些工程都是既有場務人員可為完成的工程,並非特別專項工程而與場務人員工作內容無重疊,且非基於季節性或舉辦賽事等出現大量人力需求。因此公司未與工會協商討論實際需求人數,明顯已違反協議,所以,決定向公司求償六百萬元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