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硬上少女得逞 慘遭家長痛毆逼簽十萬本票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十八歲尤姓男子和朋友看夜景,結束後讓一名十七歲少女借宿他家,尤睡醒後卻對她說「我想要」,不顧對方尖叫、踢踹反抗硬上,少女父親得知氣得痛毆尤一頓並逼簽十萬元本票;台中地院審酌,雙方均調解成立、賠償,依強制性交罪判尤二年、緩刑五年,依妨害自由判父親拘役二十五日,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尤男和少女與朋友去年四月十二日一同到台中潭子附近看夜景,由於少女晚上沒有交通工具回家就答應借宿尤男住處,二人起初並無異狀同床入眠,醒來後尤卻向她說「我想要」但被拒絕,未料尤竟強押少女雙手、身體,不顧對方尖叫反抗、猛力踢踹,仍脫去對方衣褲接連指侵、性侵得逞。事後少女父親得知氣得找尤男出面談判,還痛毆尤鼻子、腹部一頓,並當場逼他簽立十萬元本票作為賠償。

台中地院審理時,尤男均坦承不諱,少女也指證歷歷,並有相關對話紀錄、驗傷等證明。法院考量尤男已經和少女及其家長調解成立、賠償,尤男犯案時年僅十八歲,無不良前科,但侵害少女性自主、身體權利,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二年,緩刑五年。

另外少女父親痛毆尤男、逼簽十萬元本票部分,法院發現少女父親有多項不良前科,素行不佳,又不以理性、平和手段調解糾紛,但考量他因女兒遭強制性交以至氣憤難當,一時衝動犯案,犯後也均坦承、和尤男調解獲原諒,依強制罪判他拘役二十五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