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疑捲入貪汙案,屏東地院裁定三十萬元交保。
新埤鄉公所爆發的這起貪汙疑雲案,牽連甚廣,潘和源、秘書賴勇煌及機要秘書潘日文皆遭屏東地檢署聲押;屏東地院除裁定潘和源交保外,並分別裁定賴勇煌、潘日文及鄉公所陳姓員工,各以十五萬元、十萬及七萬元交保。
六十七歲的無黨籍潘和源,曾任新埤鄉代表會主席,這屆首次參選新埤鄉長,一舉執掌鄉政。
檢調單位接獲檢舉,指潘和源及鄉公所數名員工涉及貪汙案,十二日出動人馬,將四名涉嫌人傳喚到案,因羈押庭夜間未開,四人皆於地檢署過夜,直至十三日近傍晚才獲交保;不過,檢方對案件低調不多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