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新傳遇襲 嫌不吐實收押禁見

蔡姓、李姓男子十三日攔車襲擊潘新傳及其司機後投案,經六分局警方帶回調查訊後依組織、強制、毀損、傷害法辦。(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潘新傳十三日遭攔車襲擊,涉案的蔡姓男子與李姓男子被警方依組織、強制、毀損及傷害罪嫌將二人送辦,檢方十四日晚間複訊後聲押,台南地院十五日裁定二人羈押禁見。

廿四歲的蔡男與十九歲的李男為朋友關係,二人十三日上午從嘉義向不知情友人借車後,同日至台南潘新傳經營的永春護理之家鎖定其座車砸車傷人,兩人於犯後一小時丟棄車輛、手機後才自行至市警五分局投案。

警方十三日訊後將二人依組織、強制、毀損及傷害等罪移送南檢偵辦,檢方訊後聲押。法官審酌本案案發過程尚有其他共犯,似以組織性、集團性等多人共同犯罪方式為之,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且考量相關情節及公共利益等,認均有羈押必要,均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