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刑滿再犯風險高 強制治療三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古姓男子曾接連持凶器脅迫兩名女童性侵,服刑十六年多即將刑滿出獄,法院根據鑑定報告,發現古男有高度再犯風險、低度可治癒性,且在監受治療時,還自稱為滿足私欲學色情片、找女童比較好騙,法院參酌社工、心理評估,裁定古男刑後應強制治療三年。

古男因強制性交等罪被判十八年確定,至今已執行十六年一月,古男服刑期間再經鑑定、評估小組報告決議,認為有再犯危險,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裁定,命古男進入醫療機構施以強制治療。

台中地院調查,古男分別於九十、九十一年,各犯下一起攜帶凶器對十四歲以下女子,以脅迫方式為強制性交,兩罪定應執行刑十八年,九十三年又因竊盜、強盜,各判刑六月、七年八月,以上案件共定應執行刑二十年確定。

法院審酌,古男性侵部分,已於今年二月十六日執行完畢,目前持續執行剩餘強盜等案件刑期,預計六月十六日可出獄。鑑定報告指出,古男犯後毫無自省、社會或家庭支持不佳,缺乏同理心,建議接受刑後強制治療。

法院根據社工、心理師等專業鑑定,雖然古男自稱願意戴電子腳鐐,出獄不會再犯,但權衡比例原則後,仍裁定古男刑後應進入醫療機構或其他指定處所強制治療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