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修乳癌篩檢年齡 國健署:今年會有初步共識

立委邱志偉(右2)、陳素月(左2)、林宜瑾(左1)及王正旭(右1)24日在立院舉行「乳癌年輕化,防治不牛步!從乳癌預防到心理關懷」記者會,呼籲衛福部下修乳癌篩檢年齡至40歲。(中央社)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近年乳癌患者有年輕化趨勢,且死亡率更是逐年攀升。多位立委24日共同呼籲下修乳癌篩檢年齡到40歲,國健署回應,今年能有初步共識。

針對乳癌年輕化趨勢議題,立委邱志偉、陳素月、林宜瑾及王正旭在立院舉行「乳癌年輕化,防治不牛步!從乳癌預防到心理關懷」記者會。呼籲衛福部應下修乳癌篩檢年齡至40歲、及早提出病友心理照護與凍卵補助指引,同時也提醒女性朋友,防治乳癌務必要定期篩檢,才能早發現早治療。

邱志偉表示,由於近年乳癌已有年輕化趨勢,根據國健署統計,30-39歲的乳癌患者從1982年每10萬人約23位患者,到近5年已激增至約78人,40-49歲的個案數近10年更激增超過25%,篩檢的年紀更必須下降。

邱志偉也認為,少子化是刻不容緩的國安議題,今年就該提出癌症患者的凍卵指引與補助,才能有助年輕病友未來照顧下一代規劃。

陳素月表示,去年美國聯邦預防醫學服務專案小組(USPSTF)早就提出修正指南建議,其中認為應將乳癌檢查起始年齡降低至40歲,認為此年齡下修將可多挽救20%生命。

陳素月也提及,癌症病友在確診後2年內,其自殺率比一般人高出5.5倍,呼籲衛福部以去年8月起推動15-30歲年輕族群,一年3次免費的心理諮商補助為例,適當提供癌症病友心理支持資源。

林宜瑾表示,台灣乳癌好發年齡整整比歐美國家年輕10歲,因此,政府提供每2年一次免費乳房攝影的年齡,應從現行的45歲下修到40歲,藉此提升年輕朋友的篩檢意願。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表示,乳癌必須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存活率相當高。尤其44歲以下的乳癌患者約有3千人,若治療後狀況良好,甚至有考量生育的可能。若能給予凍卵補助,並提出臨床指引,將讓醫療院所能夠與癌症病友溝通。

國健署副署長魏璽倫回應,針對乳癌篩檢的年紀,因應高齡化社會的趨勢,也應該將篩檢年紀上修,所以上修與下修都是未來努力方向,相信今年就能有初步共識,但仍有預算必須配套跟進,需要民意機關共同支持。至於生育保存部分,會牽涉腫瘤與生育醫學及法律議題,歐洲、日本也有參考的依據,有關臨床指引部分,希望今年年底就能上路。癌後心理照護部分,目前已有相關試辦計畫,希望未來能夠持續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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