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元晶太陽能科技勞資爭議,雙方昨日簽署團體協約宣告雙方由衝突爭議轉為和諧合作。 (記者吳瀛洲攝)新北市元晶太陽能科技勞資爭議,勞資雙方昨日在市府勞工局簽署團體協約,宣告雙方由衝突爭議轉為和諧合作。 (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大廠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六月爆發勞資爭議,經新北市勞工局、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介入多次協調,勞資雙方終在會務假、生產獎金、建立內部意見溝通等達成共識,十三日簽訂團體協約,宣告勞資關係從衝突對立轉為和諧合作。
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表示,企業與工會不是只存在對抗關係,透過簽署團體協約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使雙方彼此緊密結合,成為共同奮鬥夥伴。
吳仁煜指出,本次元晶太陽能科技公司勞資爭議,達成協約內容有三個重點,第一是就生產獎金爭議,雙方達成於團體協約中明定不就生產獎金發動爭議行為;第二是明確會務假申請規範,避免衍生認定准駁爭議;第三針對輪班津貼爭議,雙方同意先行擱置爭議靜待法院判決。
資方表示,公司同意補償工會損失外,至於會務假的認定,員工日後若有緊急狀況須請假,可先打電話告知公司,公司會採書面回覆。
元晶總部在新北市,新竹廠與屏東廠各有五、六百名員工,今年六月公司修改生產獎金計算方式,員工認為變相減薪,約四百名工廠技術員受影響,引發勞資議,該公司工會多次發文要求協商都未獲回應,工會幹部長期靜坐表達抗議,又被記曠職處分,致爭議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