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彰化一名大學王姓教授在指導女學生使用運動科學儀器時,竟趁機伸手捏了女學生大腿內側,女學生擔心影響實習分數,只能隱忍到成績出爐才揭發教授的惡劣行徑。王始終否認犯行;法院比對在校多人證詞,有人目睹王會碰女學生蝴蝶袖、小腿,認定他犯行明確,一、二審都依性騷擾罪判王男五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起訴書指出,王姓教授一一0年三月十二日在校內時,因有廠商來指導運動科學儀器,且當時由他的一名女學生擔任受試者,王竟趁著對方坐在治療床上不及抗拒時,伸手捏女學生的大腿內側性騷,女學生害怕影響實習成績,直到課程結束成績出來,才鼓起勇氣向其他教授哭訴而曝光。
彰化地檢署偵查時,一位副教授於偵訊時說,見過王教授在非治療時間碰觸女學生,且女學生會閃躲王教授,另外,楊姓助理教授等三人也作證說,女學生事後向他們哭訴,被王教授捏大腿,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一審認為,王為人師表,就其專業領域對身體會有不可避免碰觸,對身體界線分際更當審慎明確,卻為滿足慾望騷擾女學生,犯後否認、未和解,依性騷擾罪判他五月,得易科罰金;王男、檢察官均不服上訴,王仍否認性騷。
台中高分院二審時,女大生說當天穿短褲,王問她腿會不會酸,說完就用右手捏她左邊的大腿中段內側,廠商有看見還跟王說這樣會有性平問題,王回稱「這邊是防護室沒有關係」,自己當場嚇到來不及反應,回家越想越不對勁有用日記寫下。
王男任職的該所大學表示,於一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接獲教育部來函檢送二審判決,將於近期儘速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