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車汰換速度慢,議員陳皇宇建議環保局規劃企業捐贈及於垃圾車上刊登企業形象廣告。(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現有垃圾車四百五十一輛、資源回收車三六九輛,雖然中央每年補助,超過十年以上垃圾車仍占七成二、十五年以上超過三成。議員陳皇宇要求環保局規劃企業捐贈及於垃圾車上刊登企業形象廣告,加速垃圾清運車汰舊換新速度;環保局回應,中央補助和市預算有限,不及汰換環保清潔車輛,將擬定原則,開放民間捐贈清潔車輛和機具。
根據環保局統計,台南市垃圾車和資源回收車共八二0輛,平均車齡十一年,去年中央補助和市預算,汰舊換新垃圾車三十二輛、資源回收車五十五輛,今年度預計汰換垃圾車三十七輛、資源回收車十八輛。
陳皇宇說,十年以上垃圾車占全部七成二,十五年以上達三成以上,垃圾車是行駛在馬路上的大型車輛,危險性高於一般車輛,各種零件老化、廢氣排放、行駛死角,都是問題,若能逐一汰換,危險和汙染逐漸降低。
他指出,若受限預算有限,建議可比照復康巴士、消防車等方式,接受捐贈捐贈,亦可比照公車,在清潔車上刊登企業形象廣告,加速垃圾車汰換換新速度;這項提案,獲得黃肇輝、吳通龍、李偉智、周嘉韋、王宣貿等人連署。
環保局說,根據行政院財物分類規定,清潔車輛規定使用年限為十年,環境部的垃圾車汰換標準則為車齡十五年以上或行駛里程數達二十五萬公里;資源回收車汰換標準則為因執行業務車量耗損嚴重、柴油引擎排放標準第一期至第三期、車齡達十五年以上且行駛里程數超過二十五萬公里或車齡滿十年且里程數達十二點五公里。
考量中央補助經費和市預算有限,不及汰換環保清潔車輛,將擬定接受民間單位捐贈清潔車輛及機具原則,開放民間單位捐贈清潔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