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知名律師王捷拓、洪家駿在去年間被檢方指控洩密,搜索律師事務所後,展開調查,台中地檢署十九日偵結,認王、洪二人因大雅打手基地傷害致死案件,涉嫌洩漏國防以外之機密,諭知王捷拓以三十萬元交保,洪姓律師五十萬元交保,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謝姓男子在一一0年二月間涉及「大雅打手訓練基地」傷害致死案,謝為探知、掌握偵辦進度,避免案情向上延燒,委由律師王捷拓、洪家駿分別擔任該案不同被告的辯護人。檢方在同年四月十四日拘提綽號「文哥」的管姓男子等人到案,王捷拓擔任管的辯護人,洪也指派多名律師前往陪訊、陪訊,檢察官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管獲准。
檢方指控,王、洪明知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等規定,辯護人於執行陪詢、陪訊、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檢閱卷宗、證物等職務時獲知的證據資料,羈押審查程序法官的心證等偵查秘密,屬國防以外應秘密事項,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檢方卻發現,這兩位律師明知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律師(辯護人)於陪詢、偵查中,獲知的證據資料等偵查秘密,均屬國防以外秘密,依法負有保密義務,王捷拓也知道洪姓律師不是管芥寬的委任律師,無權獲知與管有關的偵查秘密,卻將偵查秘密洩露給洪姓律師等人,導致共犯可以調整答辯方向或逃匿,危害偵查程序。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偵結此案,認定王捷拓、洪家駿涉犯刑法第一三二條第三項之非公務員洩密罪,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