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高分院認為陳政谷財力雄厚,僅以二億元具保,恐與他犯罪所得不相當,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九州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被控賄賂前刑事警察局警政監、前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長林明佐,台中地院久月中裁定陳、林各二億元、一千二百萬元交保被台中高分院撤銷,中院更裁維持同樣金額,但對二人加電子腳鐐監控,中檢十一日再度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以林明佐還有五千四百萬元贓款下落不明,他若逃亡足以享用度餘生等理由再度撤銷交保,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中院已排定下週一再開羈押庭。
台中高分院由審判長法官陳慧珊、陪席法官李進清及受命法官葉明松組成合議庭,認定林明佐涉犯貪汙嫌疑重大,起訴書所載林收賄、財產來源不明達六千六百一十六萬餘元,其雖被扣押一千二百一十六萬多元,但仍與六千六百一十六萬多元有差距,約有五千四百萬元差額不知去處。
台中高分院也說,九州集團網站賭資四百三十八億餘元,檢察官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四百三十八億多元,並記載已扣押四十一億多元,可見九州財力雄厚,中院僅諭知陳政谷二億元具保,與其犯罪所得規模是否相當?
台中高分院前次撤銷發回理由中就已說明「原審裁定二億元保釋金,與犯罪金額比例懸殊,對被告約束力是否足夠」,已具體指出陳政谷財力雄厚與擔保金二億元不成比例,中院仍維持二億元交保,未說明何以維持相同金額理由。
台中高分院表示,中院維持撤銷前的相同具保金額,並輔以其他條件,是否足以確保本案之後續審判及執行,亦非無再行斟酌之餘地,撤銷發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