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針對文山區某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台北市教育局十六日提出回應,該案係於一一四年五月接獲民眾陳情,隔日即至該園實地稽查及調閱工作紀錄器影像,並自五月至八月已依程序召開十八次監視器調閱檢視會議、七次調查訪談會議,且該案主要行為人第一時間已離園靜候調查,亦不在其他教育現場任職。後續將於調查完成後,提送認定委員會審議,並依認定委員會審議結果對行為人及園所逕為裁處。
台北市發生此等違法對待幼兒案件,教育局必當依法從重從嚴辦理,倘經調查小組查行為人確有違法情事,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提送台北市認定委員會審議,依調查事證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終身或一至四年不得被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之要件,並審其情節最重可罰至六十萬元罰鍰,並對園所負責人從最重裁罰,必要時並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對園所從嚴處分。
教育局再次重申,台北市堅守兒虐零容忍的態度,維護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是教育施政首要目標,任何形式的體罰或不當對待皆不可容忍。後續亦將持續關心幼兒身心狀況,協助提供所需的專業輔導資源與諮詢服務,致力建構台北市安全安心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