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一名冷氣業者與育有二名未成年姊妹的單親媽媽結婚,但男子不顧自己是繼父身分,從一0五年開始就對兩姊妹性侵,一路從國小性侵到大學,甚至拍下少女性影像,恐嚇「告訴妳媽、你們三人生活就變窮」,威脅少女隱忍,被害人一直到念大學時,才向校方反映,一審判男子十年十月徒刑,二審男子與被害姊妹,第一期已賠償百萬,達成和解改判九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男子涉在兩姊妹就讀國小、國中、高中、大學時期,趁妻子不在時,以親吻、撫摸胸部、手指、生殖器,強制猥褻、性侵兩姊妹,逼迫兩女口交,也有拍攝少女裸露身體的性影像。
男子還以「敢講就將性影像傳給妳媽」、「跟妳媽說我們有發生性行為」、「若妳媽跟我分開,你們三人流落街頭、變窮」等理由恐嚇,以及沒收平板、電腦等方式,孤立被害人,再加上兩姊妹擔心母親有憂鬱症,一旦告知男子犯行,將讓家庭破裂,因此一路隱忍,直至姊姊念大學時,才向校方反映揭發此案。
一審認定男子涉犯十三罪,分判六月至七年四月徒刑,應執行十年十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