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檔冒名誣告 全台逾400件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及陳姓女友,近三個月來在全國各地檢署亂告一通,看不爽、有過節都告,而且冒名濫訴,連福建連江地檢署也跨海提告,害當事人疲於奔命。檢方拘提二人到案,發現他們在全國各地檢署總計告了四百多件,皆以他人名義提告詐欺、妨害性自主及妨害自由等,以二人有反覆實行犯罪之虞等,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住台南市善化區的陳姓男子(四十歲)及陳姓女友(卅歲)因不滿債權人對他們催討債務,或與友人發生糾紛,近三個月來冒用債務人或友人名義,陸續向全國各地檢署誣告四百多案。直到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受理這對陳姓情侶提出告訴狀時,發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等情事,並進一步追查二人以相同手法在全國各地冒名申告。

台灣高等檢察署為此召開專案會議,並將案子統一交由台南地檢署偵辦。

南檢檢察官廖羽羚於七月十九日指揮警方前往陳男、陳女位於台南市善化區住處及台中市大雅區住處執行搜索,拘提二人到案。

檢方認為陳姓情侶涉嫌濫用他人個資、偽造證據、告訴狀,且利用法院、檢警機關制度報復他人,使被冒名申告者疲於奔命,浪費司法資源,行徑惡劣,已涉犯誣告、偽造文書、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南檢呼籲民眾切勿冒名申告案件,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及國家司法資源遭不當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