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越南政府宣布自下(二)月中取消對低價進口商品的免稅政策。
消息指出,越南政府總理發佈決定自2025年二月18日起,將停止對通過快遞進口的小額商品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同時廢除2010年發佈的關於通過快遞服務進口免稅貨物的越南政府總理第78號決定。
根據2010年越南政府總理第78號決定,價值低於100萬越南盾(一萬越南盾約合2.88元人民幣)的進口商品在通過快遞服務進口時,可免征進口稅和增值稅。
越南在去(2024)年第十五屆國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增值稅法》,其中規定每年兩億越南盾的免稅收入門檻,該法律將於今(2025)年七月一日起生效,越南國會同意不免除通過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的小額商品的進口稅,並認為這是提高稅收征管效率、保證稅收政策公平的一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