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押期將滿 檢聲請延押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嫌貪汙、圖利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於一一三年底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隨著二個月羈押期限將於一一四年二月十日屆滿,新北地檢署四日已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二個月,理由為謝宜容有串滅證及逃亡之虞。新北地院預計於六日召開延押庭,續審此案。

檢方認為,謝宜容的行為已嚴重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圖利罪,以及《政府採購法》中的非法圍標、借牌投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去年十二月十日,檢調單位大規模搜索謝宜容辦公室及相關處所,並約談謝宜容等二十三人。經訊問後,檢方於隔日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