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賴總統國政會商 反凸顯若干憲政問題

 

11日藍白聯手在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覆議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強硬回應,朝野又陷入激烈對立,10日賴總統召集的國政會商宣告破功。(中央社)

賴總統十日召集五院國政會商,十一日藍白就聯手在立法院否決行政院針對選罷法修正案所提之覆議案;民進黨立院黨團強硬回應,在野黨否決該覆議案是「自掘墳墓,為大罷免浪潮自添柴火」,朝野又陷入激烈對立,國政會商試圖「增進院際協調與合作」的目的,僅「一日行情」就宣告破功。事實上,賴總統召集的國政會商不但沒有達到目的,反而還凸顯了若干憲政問題。

總統召集國政會商,是憲法第四十四條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或「院際協調權」。過去在陳水扁、馬英九執政時都曾試圖召開院際調解,但都沒有成局;而賴清德總統算是首度舉行院際協調,卻未達到目的,持平而論,這與總統兼任執政黨主席,導致總統召集之院際協調遭到在野黨質疑總統的公正、超然地位有關。

質言之,倘若總統繼續兼任執政黨主席,則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的公正性、超然性就會繼續遭到質疑。但實務上,中華民國總統直選之後,總統幾乎都兼任執政黨主席,總統院際調解固然是依據憲法,但恐難獲得在野黨信服。

國政會商凸顯的第二個憲政問題,在於行政院屢次針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提出覆議,導致朝野關係螺旋狀惡化。卓榮泰出任行政院長至今不到九個月,但已提出過三次覆議,也三嘗敗績。根據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倘若遭到否決行政院長即應接受該決議或辭職,但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卻將憲法第五十七條停止適用,導致卓榮泰勇於屢敗屢戰且穩坐行政院長,但代價卻是朝野關係螺旋狀惡化。

行政院不斷提出覆議凸顯的憲政問題,又引發另一個憲政問題,就是閣揆既不辭職、也不接受立法院的決議,進而採取釋憲手段激化朝野對立。按照憲法的設計,總統與大法官任期都是四年,總統與大法官任期交錯,維持某種程度的政黨平衡,但實務運作上卻在蔡英文執政時期打破任期交錯制;再加上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唯綠是用」,不但導致釋憲結果難以獲得在野黨信服,也為賴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遭到全面封殺(其中一人連民進黨也集體倒戈)埋下伏筆。

事實上,蔡英文打破總統與大法官任期交錯的遠因之一,固然在於扁、馬執政時期的政黨鬥爭,但倘若某一政黨長期執政,也恐造成大法官的政治意識型態全面偏向該政黨,使得大法官「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遭到質疑。此一問題除了可以在審薦提名小組中加入一定比例的在野黨成員,以淡化大法官的政治色彩,也考驗總統的自我節制能力。賴總統正面臨補提大法官人選問題,倘若真有心緩解朝野對立,不妨透過審薦提名小組的組成察納在野黨意見。

當然,民進黨發動大罷免導致朝野對立雪上加霜,也是賴總統期待透過國政會商「朝野化解對立」的原因之一;而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則認為,民進黨發動大罷免的起因,在於立委選舉制度「票票不等值」。事實上,本屆立委選舉固然出現民進黨贏了得票率卻輸了席次,導致民進黨忿忿不平,二0二0年立委選舉國民黨同樣也是立委席次比率較得票率少了約一成三;換言之,國、民兩黨都吃過立委選舉票票不等值的虧。

任何制度的設計都恐難周全,以國為重者自我節制,一黨之私者卻玩弄制度。倘若制度淪為政爭工具,又引發冤冤相報,則政局難靖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