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國安、移民行政特考等考試 6/14起舉行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十三日指出,民國一一四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將於六月十四、十五日舉行;六月十六日舉行警察特考外事警察人員類別外語口試。

考試院十三日在院會後說明,除警察特考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一般警察特考第二試、國安特考第二試及第三試、移民特考第二試及第三試集中在台北考區應試外,其餘考試分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台東等六考區舉行。

針對考試各等別及類科組別設置情形,考試院說,警察特考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十三類別組共三百零六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五類別組共一千七百三十三名,合計二千零三十九名。

考試院表示,一般警察特考二等考試設刑事鑑識人員材料及化學物品鑑析組等二類別組共三名;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六類別組共四十五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四類別組共二千二百九十六名,合計二千三百四十四名。

考試院指出,國安特考三等考試設政經組(選試英文)等六組別共四十六名;五等考試設行政組等三組別共三十名,合計七十六名。移民特考二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六名;三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並按選試英文等七種語文別提列需用名額共七十五名;四等考試設移民行政類科三十二名,合計一百一十三名。

考試院說,退除役特考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八類科共七十九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四類科共十六名,合計九十五名。

考試院表示,有關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分別依照各項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自二月二十一日起載明於應考須知,並預訂於三月七日至十七日受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