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勞工局除保障勞工職場勞動權益,也積極向企業雇主與社會大眾宣導性別平權概念,努力建構平等友善職場環境,十五日的「職場大小事」講座,邀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鄭津津主講「捍衛你的權益與職場尊嚴-了解性別平等工作法」,了解性騷擾防治義務、措施與樣態。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性平三法」檢討後,已大幅修正,更完善被害人的保護與扶助,也強化雇主防治意識及責任。鄭津津表示,「性平三法」以保護被害人為核心,跟校園有關的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跟職場工作有關的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其他的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他表示,性騷擾定義頗為廣泛,舉凡一切不受到歡迎,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在嚴重的情況下會影響到被害人就學或就業的機會或表現者皆算。
大致可分為性的騷擾跟性別的騷擾,除民眾較熟知的身體行為,也包含言語騷擾、眼光打量、張貼或發送具性暗示的照片、圖片或文宣等樣態,甚至包括性別騷擾,如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嘲諷、羞辱或貶抑被行為人的生理、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的價值或尊嚴者均包括在內,希望讓社會更平等友善和諧,創造友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