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醫學系畢業劉姓女子在家待業期間,與家人發生爭執後,縱火燒死父親判刑十年,她自稱在牢裡聽獄友說父親並未死亡,直接提出聲請再審,請求法院協助調查父親下落被駁回。
劉女於二0一九年五月間因與母親發生爭執,買汽油回家潑灑點火,逃避不及的父親傷重不治,二0二二年五月間,劉女被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判十年確定,並應於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兩年。
目前在監執行的劉女說,由於很多外國人及原住民也在監執行,資訊流通比較快,從其他受刑人處聽說原確定判決被害人未死,若其父未死亡,有可能住在台東縣她以前的學生租屋處,所以聲請再審,請求查明。
台南高分院說,原確定判決認定劉女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是依證人證詞、鑑定證人鑑定證言,及案發住宅路口監視器攝錄影像、火災原因鑑定報告、相驗報告、成大醫院與彰基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書等證據佐證,且對劉女否認犯罪所辯,逐一指駁說明,對於證據取捨、認定,已詳為審酌論述,並經調取相關卷宗核閱無訛,駁回其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