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一對二十一歲的許姓夫妻將車停在高雄前鎮一處收費停車場,入場與離場時遮擋車牌自行抬起柵欄逃票,停車場員工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對夫妻人四度逃票而向警方報案,高雄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該對夫妻。
二十一歲的許姓夫妻去年六月十六日晚間將車停在前鎮區一處收費停車場,但隔天凌晨一時許要離場時,許男卻先下車抬起停車場柵欄,再委由妻子開車離場;三小時後,兩人又想到新方法,這次許男開車入場時用白紙貼住車牌,導致停車場系統無法辨識車號逃票,同年月二十四日凌晨該對夫妻先以口罩遮住車牌開車入場,隔天凌晨離場時再同樣抬起柵欄逃票,但離場不久又再度遮住車牌入場,這次離去時因已遭停車場人員發現,兩人只好乖乖補繳部分停車費,隨後停車場員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該對夫妻人四度逃票而向警方報案。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許男與其周姓妻子坦承犯行,檢方經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許姓夫妻雖已補繳大部分逃票停車費,仍有新台幣八十元未繳納,據此依詐欺等罪起訴二人,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追徵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