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巡偽造筆錄幫人賺檢舉獎金 判刑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曾任海巡署偵查員的蘇姓及林姓男子接獲私菸情資,涉與一名替代役男共謀偽造私密證人筆錄,讓該役男賺到檢舉獎金並順利破獲私菸案,高雄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蘇男一年四個月,林男一年,替代役男則判十一個月。

海巡署一名替代役男為貪圖檢舉獎金,在海巡署蘇男、林姓前偵查員接獲私菸情資時,共謀偽造私密證人筆錄,讓該役男賺到檢舉獎金並順利破獲私菸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涉案替代役男均坦承犯行,審酌蘇男、林男本應恪遵職守、依法行事,但與蘇男共同製作不實筆錄。合議庭審結,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蘇男一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四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三十萬元;林男判一年,緩刑三年,須向公庫支付十萬元;替代役男判十一個月,緩刑三年,須向公庫支付九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