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閃兵 立委籲檢討役男體位區分標準

記者陳柏翰、陳建興∕台北報導

近來檢警偵辦藝人涉逃避兵役案持續擴大,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十五日指出,相關部會應全面檢討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並提出相關機制防堵;逃逸兵役者應依法嚴辦,並完善補服兵役的追溯標準。

林憶君表示,國軍近年編現比已呈想「雪崩式」下滑趨勢,現又有義務役閃兵的事件發生,顯見我國役男對於服兵役的榮譽感不但不足,且對服兵役更是避之惟恐不及。

她指出,相關部會應全面檢討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並提出相關機制防堵,第一線體檢評斷的標準也應該更加嚴謹,包括體檢時間區間的認定、負責體檢者身分的認定、體檢項目的合理性等;至於逃逸兵役者也應依法嚴辦,並完善補服兵役的追溯標準。

林憶君呼籲,國防部應從根本問題改善,應積極提升國軍形象,讓國人服役時會因為身為國軍而感到驕傲的榮譽感。

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十五日表示,已請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對體位區分標準作全面修正,共一百九十三個項目會逐項討論,也會與國防部、各醫學學會制定更完整SOP,讓兵役體檢、複檢作業過程更嚴謹公平。

檢警偵辦藝人涉妨害兵役案,目前包括藝人王大陸、陳零九、陳大天、威廉、大根、昔日男團超克7成員李銓、阿虎、舞台劇演員黃博石、模特兒陳信維、前男團SpeXial成員Teddy、范姓民眾等人涉案,引發社會關注。

內政部報告過去一年工作成果及未來願景,針對近期藝人躲兵役問題,沈哲芳說,目前以不法手段逃兵役共一百二十人,有些藝人或名人案件已在偵查中,因偵查不公開,他不方便作個案回覆,但他要呼籲,如果逃兵役一定會依法嚴處,且妨害兵役追訴時效二十年,請民眾不要存僥倖心態。

沈哲芳指出,按兵役法規定,役齡男子是十九歲到三十六歲,超過三十六歲就屬除役,因此如果涉逃兵役者超過三十六歲,就不用再服兵役,也不用參與兵役召集或相關動員,但如果涉及違法事件,還是會被判刑。

針對未來如何修正制度,沈哲芳說,已請主管機關國防部軍醫局對體位區分標準作全面修正,共一百九十三個項目會逐項討論,哪些規範要更嚴謹,讓役男沒有空間避逃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