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屋獲得更佳照顧 文化局成立經理平台並將設

為讓值得保存的老屋獲得更佳照顧,文化局除將成立經理平台並將設置自治條例,共推地方文化永續發展。圖為中西區中正路上老屋。(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符合特色的歷史老屋超過兩千棟,屋齡五十年以上的老屋,更多達九萬餘棟,為讓台南的歷史文化場域能得到永續經營與專業管理,市府除將成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草擬《台南市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設置自治條例》,並進行七天的法規預告,歡迎民眾踴躍提供意見,為台南文化資產的未來共同把關。

文化局表示,市府自一0一年起,公布實施《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積極推動歷史街區內傳統建築群與周邊環境的保存與活化,並結合民間力量,推動私有老屋保存,形塑城市文化價值。

然面對龐大數量的老屋與日益複雜的都市開發壓力,市府面臨更高的文化資產管理挑戰。目前全市符合特色的歷史老屋已超過兩千棟,屋齡超過五十年的老屋,更多達九萬餘棟,保存與活化的需求相當迫切。

老屋究竟應該走危老重建,還是有高度保存必要?文化局表示,這項課題相當專業,未來打算以具備專業經營能力的行政法人型態,設立「歷史文化場域經理平台」,整合公私資源,負責台南市歷史文化場域整體規劃、營運及推廣,並進一步深化文化價值,推動地方文化永續發展。

文化局說,平台設置計畫已舉辦多場專家座談、公聽會及跨局處協調討論,獲得文化部支持,為廣納各界意見,預計七月舉辦兩場公聽會,邀請市民與關心歷史文化保存團體積極參與,共同為台南的文化未來貢獻心力。詳洽文化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