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市售食品稽查 豆乾含過氧化氫 酸菜心/肉粽標示違規

食藥署專案稽查端午節市售應景食品,發現1件粽子的標示不符規定,另有1件豆腐乾含有過氧化氫而不合格。(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2日公布端午節市售應景食品專案稽查結果,抽驗粽子及原料等食品共186件,檢驗均符合食用規定。另,抽驗其他應景食品593件,發現1件豆乾含有過氧化氫不符合規定,而台南市俗俗的賣崇德總店販售的酸菜心被查出使用防腐劑,外包裝卻無標示,已依法處以業者4萬元罰款。

食藥署表示,本次總計稽查粽子製造業者76家,發現有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等缺失,但經限期改善後皆已複查合格;而在抽驗粽子及原料等端午應景食品總計186件,則檢驗後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指出,在也發現台北市雙福肉粽行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台北市衛生局已依法裁罰業者3萬元。在產品標示方面,台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所製售的香菇肉粽,外包裝有3項標示不符規定,包括成分未依規定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未標示過敏原警語、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台東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裁處3萬元。

在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方面則計查核業者248家,發現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但經改善後所有業者均複查合格;另外,亦查核食品標示820件,2件不符合規定,台南市俗俗的賣崇德總店之酸菜心被查出使用防腐劑,但外包裝並未標示,台中市容祤醬園玉蘿蔔被檢出防腐項目與外包裝包示項目不符,2業者依法皆被處以4萬元罰款。

食藥署表示,雲林縣品冠商行的豆干被檢出漂白劑過氧化氫,違反不得檢出之規定,而被處以3萬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