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虐兒國小到高中 被凌虐8年罹患重度憂鬱症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狠心父親,與女友生下四名小孩,一家六口同居租屋處,但他對大兒子施暴但未辦理領養,他竟從次子九歲起凌虐長達八年,包括頻繁毆打,掐頸、罰跪,不給予飲食,次子只能吃學校營養午餐,直到次子十七歲就讀高中時全身是傷被學校送醫,此惡行才曝光,醫院還診斷出次子在長期受虐下,已經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與重度憂鬱症,檢方依妨害未滿十八歲之人身心罪嫌起訴這名父親。

起訴書指出,男子和女友同居多年,前後生了四個小孩,但二人並未結婚也沒對孩子辦理認領手續,一家六口同住。但男子對大兒子不滿,生活照料也缺乏耐心,自他國小四年級九歲起就長期揮打、凌虐成傷,卻幾乎沒帶他就醫過,甚至會以每週四次頻率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有時則掐脖、命罰跪等暴力對待。

檢方還發現,男子還會不准大兒子吃飯,讓他只能吃學校營養午餐度日,男童當時新舊傷遍布又沒得到醫療照護,包括臉部有撕裂傷、腰側腫大、背部疼痛,雙膝也有瘀青,直到一0六年學校發現他反覆受傷,通報後就醫經台中市社會局緊急安置,但生父又持續有施暴行為,一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又身上多處受傷,又經學校通報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診斷出其左眼瞼及眼周圍撕裂傷等傷害,才說出長期受虐的過程。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緊急安置次子,陪同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始知次子因長年經生父凌虐,確診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重鬱症。

台中地檢署認為,這位狠心父親,觸犯刑法的對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身心健全或發育罪,可判處六月至五年以下徒刑,併科三百萬元罰金,將這位父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