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彰化一間食品公司向南部肉品公司進貨二萬三千多片的豬排,因銷況不好導致豬排過期,五十歲蔡姓負責人卻指示改標販賣,賣給網路直播主、知名連鎖賣場等,販售區域涵蓋台南、高雄、新北及雲林等地,不法獲利三十多萬元。高雄地檢署依食安法起訴蔡姓負責人,建請重判二年以上刑責。
檢方痛批,檢警在蔡男公司冷凍庫內查獲大量逾期食品,顯見蔡男仍打算持續販賣過期食品,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二年以上刑度,公司部分則請求科處罰金新台幣五百萬元,及請求沒收犯罪所得三十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