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越南籍的黎姓男子與向姓男子與同鄉張姓男子合謀,共同自寮國運輸近七公斤的海洛因來台,去年十月快遞公司將裝有海洛因的咖啡桌送抵我國,黎、向二人共同完成報關程序,所幸海關人員查驗發現毒品,警方循線逮捕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分別判處黎、向有期徒刑十年、十七年。
張姓越南籍男子前委由同鄉黎男運輸毒品,張於寮國將廿塊海洛因磚夾藏在咖啡桌內,去年十月卅日以跨國快遞包裹方式交由黎男簽收。公司收件人員循線聯繫黎男,然而因黎不諳中文,聯繫台籍的向男協助,兩人共同完成報關程序。
包裹入境桃園機場後,海關人員十一月四日查驗包裹發現近七公斤海洛因,當場查扣毒品,後續警方於同年十一月十三日佯裝快遞人員前往南市安南區送件,黎男親自簽收包裹之際,當場將之逮捕法辦,後續也追蹤向男到案。
面對檢警調查,黎男坦承犯行、向男堅持否認,然而根據相關事證,足認兩人共同犯運輸毒品、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從重依運輸毒品罪嫌處斷。案經台南地院審理,黎於偵查、審理均坦承犯行,依法減輕刑度,向男部分審酌其只是協助入境通關,並非籌畫、最終取得毒品核心主導地位,酌情減輕。
本案毒品數量龐大、價值高昂,對我國的醫療、治安及人民恐造成嚴重危害,惡性重大。幸偵察機關及時攔截,考量黎、向二人於犯罪結構中應屬較低階之共犯,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嫌判處黎有期徒刑十年,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向男則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