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重大投資 市府祭利多

爭取動大投資落腳台南,市府祭出各項利多,科技創新產業投資一定金額以上,可享投資獎勵、租金補貼及市籍員工薪資補助。(記者林雪娟)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輝達落腳北士科,讓台灣各縣市積極搶攻科技與創新產業。為增添台南市經濟發展利多,經發局向議會提送《台南市促進科技與新創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修正案審議,只要公司、商業、法人或自然人,在台南新設投資金額五億元或增設投資三億元以上,且公司在台南繳交營業稅,只要符合相關產業別,都可享有投資獎勵及租金補貼及市籍員工薪資補助,最多每人每月兩萬元。

條例原規定中小企業,為促進投資人在台南進行更大規模投資,因此提高符合投資獎勵的投資金額門檻,規定在台南新設給投資五億元以上、增設得投資三億元以上。有鑑於大部分大型規模公司,總部設於北部,規定分公司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投資人後,在台南市稅捐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且在台南市繳交營業稅才可。

原條例規定重點產業包括綠色能源、生物科技、數位科技、流行時尚、會議展覽和其他文化創意產業,新增資通訊、智慧電子、半導體和經主管機關公告產業,至於正夯的健康醫療產業,經議員討論,只要主管機關公告即可。

條例提高投資金額,相對也要祭出誘因,補助拉高至十年,若符合相關規定,每年補助金甚至可提高至六百萬元。

另一項大利多,聘用市籍員工,除補助訓練費,更新增可補助薪資。只要雇用滿一年,按月薪別,每人每月補助台幣三千至兩萬元,最多補助一百人,十二個月為限,且包括調動至台南市就職員工,都符合補助標準。在投資計畫中,若有關技術開發或創新服務研發,除獲中央補助,台南市再加碼兩成,以一千萬元為限。

經發局表示,希望祭出利多,能吸引科技大廠、創新行業入主台南,至少能在台南設置分公司,為台南創造更多經濟效益,協助產業轉型並符合產業發展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