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起訴總裁陳政谷涉洗錢四百三十八億元,陳前經二億元交保被撤銷,保金再拉高至三億五千萬元,陳當庭拒絕直言寧可回去關,羈押日期於十七日屆滿,因檢方事前主張仍有科技監控必要,中院再裁定陳戴電子腳鐐才能釋放,這次他妥協願意佩戴電子腳鐐,當庭釋放。
台中地方法院昨晚間透過文字稿表示,因陳政谷覓保無著,經合議庭評議後,考量陳政谷已配戴科技監控設備,且斟酌先前具保在外期間,均有遵期至警局報到,裁定當庭釋放。
地院指出,陳政谷自釋放日起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八月,並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並應於每週二、四、六至派出所報到,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八月。
台中地院三月中首次裁定陳政谷二億元交保,經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中院三月二十六日更裁,維持同樣金額仍交保,但施以電子腳鐐監控,中高分院二度撤銷,並直言陳旗下九州財力雄厚,與交保金額顯不相當。
中院四月十四日再次裁定,將陳政谷保金提高至三億五千億元,施以電子腳鐐監控、定期向派出所報到,但陳當庭拒絕,表示「不願提供保金」,願回看守所羈押,屆時羈押期滿,他既無保金也不用受電子腳鐐束縛,中院尊重其決定,自四月十八日起第三次延長羈押二月。
由於檢方起訴陳政谷洗錢、賭博等,非十年以上重罪,台中地院延長羈押以三次為限,第三次延押於十七日屆滿將釋放。
不過,台中地檢署主張陳政谷雖羈押期屆滿,但釋放前仍有必要施以科技監控電子腳鐐。
台中地院經合議庭審酌後,昨天上午諭知陳政谷應提出三點億元交保金具保,並施以電子腳環監控,但他拒絕;經合議庭開會討論後,昨天下午提訊陳政谷到庭審理,晚間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