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檢前偵辦光電弊案,查獲光電業者力暘能源公司與南市府經發局合謀,以不實文件規避繁複審查,為「小二甲」光電案場限制解套,涉嫌圖利,力暘總裁古盛煇、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十五人遭起訴。台南地院廿日傳喚經發局承辦人員作證,證實有地主倒填日期狀況、涉嫌造假。
力暘能源與經濟部能源署及南市府經發局合謀,涉非法取得台南「七股五天太陽能光電場」用地,南檢調查後,分別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五名公務員與力暘總裁古盛煇等十名集團人員。台南地院廿日傳喚經發局周姓、蔡姓承辦人員作證釐清有無造假之嫌。
周於偵訊中證稱,前曾有土地分割之後,現任地主倒填日期,當時曾向聯審會主席反映狀況,懷疑有造假嫌疑。然而當時有委員主張業者可能錯附資料,未必有造假。然而周姓承辦認全案歷經三年還沒審定,業者應知道有哪些土地,至少應提供相關土地清冊,若不在清冊土地就當作不符合原則。
陳凱凌前於最後一次擔任聯審會主席也曾詢問過相關狀況,並要求「要有法律依據」,後表示會將相關疑問傳達溝通平台解決。古盛煇、陳凱凌等被告辯護人詰問證人在審查過程中是否感受外界壓力,因而不能陳述或修改審查意見,或有收到暗示、關說要求放水通關等,對此證人表示沒有。
不過也指出,前局長陳凱凌在科長會議中,曾指政院副院長開會要求,因有些部分案件比較慢,對審查進度祭出獎懲,進度快的記功、慢的懲處。對此律師詢問記憶中有無同事因此規定遭懲處,周姓承辦回答「不知道!」但也透露在兩年半內換了四位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