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醫界知名的耳鼻喉科王姓男醫師及蕭姓醫美女醫師,原是一對夫婦,互控對方外遇,吵到離婚。王提告求償兩百萬元,敗訴確定;蕭也反告前夫求償,台南地院判決王須賠償一百五十萬元,並在報刊登澄清啟事。可上訴。
王姓醫師曾指控前旅美球星、職棒中信兄弟隊投手教練王建民,與其妻有不當往來,二0一四、二0一五年間,妻子與王建民有親密對話曾一起出遊及互傳訊息,妻子還曾傳送清涼照給王建民,並標示「色女」,已侵害其配偶權,對兩人提告求償一千萬元被駁回;上訴二審時降價求償兩萬元,法官認為兩人互動是正常社交,傳送的照片屬「早安圖」等級,並未逾矩,仍判兩人免賠;二0二四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蕭姓女醫師反控王姓前夫於二0二三年二月間以不明方法窺見她手機內與王建民的對話截圖,並以選擇性截圖方式示現或轉印給媒體,將她隱私洩漏給記者;並掐頭去尾,虛構她與王建民往來曖昧的不實事實,侵害隱私、名譽。向前夫求償三百萬元,並應刊登三家報紙「澄清啟事」各一日。
王姓醫師反駁,他提出資料未截頭去尾,且兩造間另案一審宣判後,週刊於二0二三年二月廿二日即已專題報導,蕭女與王建民通訊內容為多數人所知,已非秘密,他主觀上並無洩漏或散布於眾意圖或疏失。他所陳述亦無足以毀損他人名譽,是對於可受公評事項而為適當評論,不構成侵害名譽或隱私。即使有侵害,情節亦屬輕微。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私人間對話本應受私權保障,盡管周刊曾報導蕭姓女醫師及王建民部分對話內容,但王姓醫師提供的截圖包含更多未公開對話,為一般朋友間對話,無涉公益,本有隱私合理期待;王姓醫師任意對外提示,侵害蕭女隱私,且對蕭女為貶損評價,不法侵害名譽之故意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