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 男勒死病母 8年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四十四歲吳姓男子長期獨力照顧脊椎手術後的六十九歲母親,因不堪身心壓力罹患重度憂鬱症,前年六月竟在住家失控用手勒斃母親,並在伴屍七小時後向警方自首,案件經桃園地院、高院審理,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八年徒刑,並裁定刑前強制監護二年。最高法院七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吳男未婚,與母親同住,妹妹居住隔壁。吳母因脊椎問題多次手術,行動不便需專人照料,吳男獨力承擔照顧責任長達六、七年之久,每日僅能睡眠一至二小時。一一二年端午節前,吳母再次手術,返家後因疼痛呻吟不止,加上長期睡眠不足,吳男精神狀況惡化,被診斷患有重度憂鬱症。

同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吳男在住家一樓母親房門前情緒失控,以手臂勒斃母親,直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才主動報警自首。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由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參與審理。

一審法官認為,吳男長期照護付出心力,犯案動機非預謀,而是受重鬱症影響導致辨識能力降低,加上妹妹出具原諒書,且符合自首減刑條件,最終判處八年徒刑,並要求刑後監護二年。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吳男需即時治療,改判「刑前監護二年」,但維持八年刑期。吳男於二審時坦言懊悔,稱「只想從壓力中解脫」,最高法院七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