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灣將安非他命類藥品列為禁藥多年,但其中Fenfluramine成分在國外已被核准可用於治療「藥物難治型癲癇」。食藥署近日預告例外規定,未來單獨開放Fenfluramine及其鹽類藥品。
食藥署在7月15日預告訂定「安非他命類(Amphetamine-like)藥品與其衍生物之鹽類及製劑為藥事法之禁藥及其例外規定」草案,預告期14天。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林意筑18日表示,Fenfluramine過去曾作為體重控制藥品上市,但因為在臨床上發現會引發嚴重心瓣膜疾病等副作用,國際間陸續下市。
林意筑說,台灣在民國69年公告禁止輸入、製造、販售,同時撤銷所有已核准的許可證、成為禁藥,75年也再次公告重申,這一類藥物一概禁止使用。
然而,近年研究發現Fenfluramine藥理作用機制,可用於治療卓飛症候群及雷葛氏症候群等藥物難治型癲癇疾病,成病友新希望,因此自109年起,美、歐、日等國已陸續核准。
林意筑解釋,這些病患在臨床上使用傳統抗癲癇藥物治療效果有限,其癲癇反覆發作除了阻礙正常生長發育並造成神經功能障礙以外,也導致較高的死亡率及嚴重影響照護者生活品質。
她指出,國內包括罕病基金會、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以及小兒神經醫學會紛紛向食藥署提出建議,為患者請命。經諮詢醫學會及專家之後,決定開放Fenfluramine成分藥品可有限地使用於藥物難治型癲癇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