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黃姓男子因暴力犯妨害秩序、組織等罪入獄,今年六月出監和姊姊經營小吃店,七月林姓顧客上門因點餐問題和他口角,黃竟抽出開山刀捅他肚子、砍到手骨折,林緊急送醫撿回一命,檢方以黃出獄一個月再犯,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他,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黃男曾因妨害秩序、組織等罪被判一年入獄,今年六月四日才剛出監,他和姊姊在沙鹿區經營一家小吃店,七月三日中午十二時多林姓男子和女友上門吃午餐,林因反應點餐的問題和黃發生口角,未料黃情緒激動下,竟然拿出店內一把開山刀,直接朝林的肚子、手部猛砍一陣,釀林右手骨折、肌腱筋膜斷裂,腹部也有撕裂傷,當場血流如注。
林男女友見狀嚇得立刻報案、叫救護車到場,所幸林緊急送醫搶救才撿回一命,轄區警方也趕到小吃店依現行犯逮捕黃,當場扣得他做案用的開山刀。檢方訊時,黃男表示和林衝突後就持刀砍人,坦承殺人未遂,被害的林男也指證歷歷,也提出醫院傷勢診斷,另有店家監視器畫面可佐。
檢方認為,黃男是智識正常成年人,當可預見若持鋒利刀械揮畫腹部,可能導致重要器官受損、大量出血而致死可能,卻仍向林揮刀,顯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他,且黃男前因妨害秩序、組織等同樣是暴力犯罪判刑入獄,出監不到一個月又再犯,顯然對刑罰感應力薄弱,建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