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鐘敏綺∕高雄報導
高雄林園區中門路十層大樓發生火警,造成王姓屋主兒子以及越南移工阮姓、趙姓租客三人成焦屍一案,起火點初判為一樓早餐店堆放易燃物,轄區警方十九日先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早餐店三十九歲林姓業者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偵訊後,諭知兩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警方調查,王姓屋主係以每月五千元租給一樓早餐店林姓業者,經營烤布蕾、布丁燒甜點與簡餐;由於火警起火點初判在大樓一樓早餐店,轄區警方認為早餐店內堆放一些簡餐、鍋燒麵及冰品等紙製品雜物,加上二樓用木板隔間,周圍都是易燃物,火勢才迅速燃燒,不易逃生,導致三名死者活活被燒死。
據查,死者王男當時曾打一一九求救,但仍逃不過死劫,大樓內一名患有帕金森氏症的住戶,因行動不便,在鄰居協助下才告脫險,另有一名同屋越南移工因外出逃過死劫。
早餐店的林姓業者在警詢時供述,他從十七日晚間待到十八日清晨三時許才離開,均無異狀。
因消、警初判起火點在一樓早餐店,且大量堆積雜物,轄區警方先將早餐店林姓業者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