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億災後特別預算 全數舉債

本報綜合報導

颱風丹娜斯與後續豪雨重創中南部,行政院會二十一日通過「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匡列六百億元,全數舉債支應,包括電力系統一百一十億元、水利設施一百一十一億元等,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十五日三讀通過,經費上限由政院版的五百六十億增加為六百億元,並納入農業、水利設施與電力、電信系統等九項重建項目。

行政院會通過「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會中表示,政院依特別條例規定提出特別預算案,將擴大資源於房屋、農業、電力、通信、水利、交通、道路修繕復原、衛生環境、產業支持等,協助民眾重建家園,修復基礎設施並復甦生產活動,在第一時間將此特別預算案送至立法院。

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指出,歲出編列六百億元,分別在今、明年及一一六年度個編列一百九十一億、三百一十六億、九十三億元。

編列項目方面,包括農業設施一百零一億元、電力系統一百一十億元、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三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三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四十八億元、水利設施一百一十一億元、道路及交通八十九億元、環境衛生復原十五億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八十九億元、其他三十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