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在舞廳上班的魏姓女子,在友人住處喝酒一整晚,還吸食K他命後開車上路,撞死一名路旁行走婦人。國民法庭法官考量事發逾兩年,魏女仍態度消極未跟家屬和解,收入盡挪為他用,也沒依約定支付喪葬費用或擬定賠償計畫彌補過錯,讓人感受不到絲毫歉意。國民法庭法官廿一日下午將她重判八年半。可上訴。
二0二三年八月廿三日,魏女喝酒吸毒後,清晨精神恍惚駕駛白色奧迪上路,行駛至安平區健康三街與府平路左轉時,疑似酒後精神恍惚、轉彎車速也快,撞上走在府平路來不及反應躲開的孫姓婦人,頭、胸多處受傷,經送醫搶救,當晚仍因傷重不治;當時還波及一輛計程車及麵店,並撞斷水龍頭噴水。魏女酒測值高達零點五七,並呈第三級毒品K他命陽性反應。
魏女雖坦承犯行,惟當時魏女肇事後還在IG上發表「心疼車子」言論,一度引起社會輿論批評竟只關心車子卻漠視被害人,連市長黃偉哲也心痛表示「無法接受!這是在被害者傷口上灑鹽、二度傷害」。
國民法官認為,魏女犯後的行為,令人感受不到她對被害人的絲毫歉意,不適合對她做過多有利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