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擄人勒贖致死案 謝姓被告等五人聲請羈押禁見、另四名涉案少年送少年事件法庭審理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二十日深夜接獲通報,獲悉竹東地區發生少年遭擄人勒贖致死案件,代理檢察長黃振倫高度重視,立即指示邱志平和王遠志兩位主任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警分局及宜蘭縣警察局、礁溪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展開偵辦。

新竹地檢署廿二日一早發布新聞表示,經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廿一日上午在宜蘭山區尋獲被害人遺體,經縝密蒐證,並拘提涉案謝姓等五名被告,另由警方報請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核發同行書,帶同四名涉案少年到庭。依法查扣涉案人使用之手機及作案車輛,並勘查相關犯罪現場,以確保證據完整。

新竹地檢署指出,案件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後,認謝姓等五名被告涉犯刑法擄人勒贖致死、三人以上私行拘禁致死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業已依法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四名涉案少年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由警方解送新竹地院少年法庭審理。

竹縣刑警大隊表示,本案少年被害人因積欠謝嫌修車費二萬五千元,謝嫌為討債於十七日下午夥同八名共犯,在被害人位於竹東鎮住家附近將其押走,開車載到尖石鄉後,謝嫌等人共同毆打被害人致死,隨後於十八日凌晨將被害人遺體載到宜蘭縣頭城鎮山區丟棄。

新竹地檢署說,本案亦同步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關懷機制,由新竹犯保分會即時提供家屬必要之法律扶助與心理支持。檢方將持續深入查辦,徹底釐清事實真相,依法嚴懲暴力犯罪,全力維護社會治安與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