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村長勒索綠能公司300萬 4嫌被訴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萬巒鄉一名林姓村長,涉嫌向某家魚電共生的太陽能公司恐嚇勒索三百萬元;屏東地檢署依貪汙等罪嫌將林姓村長夫妻等四人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屏東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蒐證,歷經數月調查之後,七月十六日前往萬巒鄉林姓村長住處及辦公室等共六處執行搜索,約談四名嫌疑人、五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後,諭令林姓村長新台幣十萬元交保、林姓村長的梁姓妻子五萬元交保、萬巒鄉某社區發展協會李姓總幹事五萬元交保、吳姓理事長十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該家綠能公司為建置室內漁業養殖暨太陽能發電系統,向私人承租屏東縣萬巒鄉某段地號,並於民國一一二年九月間取得屏東縣府核發建造執照,得開工興建相關水產養殖設施,並排定於今年六月間竣工。

屏檢表示,林姓村長假藉案場施工導致影響居民交通、施工噪音擾民、沒有向村民召開說明會、爭取回饋金回饋社區發展協會等端由,夥同其妻、李姓總幹事以及吳姓理事長,於今年一至三月間,多次前往案場滋擾,對施工人員恐嚇威脅,揚言動員抗爭、破壞機具,藉此要求支付回饋金三百萬元。

雙方經多次協商,金額降至一百五十萬元,但工程延宕一年,業者損失約一千兩百萬元,案經屏東檢方及時查緝款項尚未實際交付。

屏東地檢署認林姓村長與其妻、李姓總幹事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強制等罪嫌,吳姓理事長為幫助犯,將四人提起公訴;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林姓村長有期徒刑六年以上,其餘犯嫌則求處三年六月至一年六月不等之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