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未成年女友手機 強制罪判拘役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歐姓男子去年因懷疑同居的十七歲女友出軌,違反意願取走女方手機,並要求女方提供密碼讓其檢查,女友氣得報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歐雖然坦承犯行、歸還手機,女友也不願再追究,但歐前就曾對女友涉嫌強制,另有加重詐欺、洗錢等案件入監執行中等素行紀錄,依法判處卅日拘役,易科罰金三萬元。

歐姓男子為詐騙集團車手,前遭檢警查獲起訴,為台南地院判刑入監,而其與未滿十八歲的陳姓小女友間的糾紛近期也進入審理,因女友未成年身分,也讓他刑期再度加碼。一一三年十月間,歐男與女友因感情糾紛吵架,歐男為了讓女友坐上機車,先後強搶陳女手機、隨身包包脅迫女方上車。

女方報警後,經查發現歐男與陳女屬於同居關係,歐男行為不僅涉嫌家暴妨害自由,且女友時年僅十七歲,屬於未成年少年,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刑責,判處歐有期徒刑三月、易科罰金九萬元。同年十一月間,歐男因懷疑陳女出軌,再度強搶女友手機,還要求陳女交出密碼讓其檢查手機,又引來警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