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胃手術致死 王銘嶼遭廢執照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安泰醫院王銘嶼今年7月遭檢舉執行縮胃曠腸手術致病患身亡,衛生局3日指出,經多次深入調查後,已處分命王銘嶼自8月7日起停業2個月;另再陸續發現涉多項違規,依法裁處包括安泰醫院外科業務停業3個月,醫懲會亦決議廢止王銘嶼執業執照,相關案情併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指出,8月22日召開醫師懲戒會,因王銘嶼執行手術未符國際標準涉「過度醫療」,經決議依《醫療法》第25-1條廢止其執業執照。

此外,王銘嶼於臉書刊登醫療廣告未完整揭示醫療風險,依《醫療法》第86條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另王銘嶼113年7月於博田國際醫院執業未依規定製作病歷,依《醫師法》第12條處罰鍰新台幣2萬元整。

此外,王銘嶼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主動移送檢調。

衛生局並指出,有關安泰醫院容留王銘嶼執行爭議手術,該院明顯有業務管理疏失不當且致患者傷亡、使用非合法醫療器材執行手術及管制藥品流向不明等多項違反《醫療法》規定,依法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並命該院自8月28日起外科門診、住院業務停業處分3個月。

衛生局亦查獲該院縮胃曠腸手術收費超出「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超收達67人,依《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每案裁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共計罰鍰新台幣335萬元,限今年9月30日前將超收費用返還。該院負責醫師違反同法第68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新台幣1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