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蔡姓男子四日凌晨開車行經北區由北安路、育賢街口時,與一輛直行由葉姓男子駕駛的救護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確認雙方無酒駕情事,無人受傷,詳細肇事原因進一步調查釐清中。
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長楊力行指出,昨天凌晨零點多,蔡男(六十二歲)駕駛自小客車由北安路一段北往南行至育賢街口時,與北安路一段一四二巷東向西直行的救護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無酒駕情事。
警方呼籲駕駛人駕車途中如聽到救護、消防等車輛警鳴聲,應立即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優先通行,以確保黃金救援時間,若不立即避讓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處車輛駕駛人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